編者按:黨的十八大以來,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養老事業,對老年人特別關心愛護。經黨中央批準,由平安建設協調小組牽頭,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為期半年的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。這次專項行動的打擊范圍是以“養老”為名、通過欺騙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各類犯罪,重點打擊以提供“養老服務”、投資“養老項目”、銷售“養老產品”、宣稱“以房養老”、代辦“養老保險”、開展“養老幫扶”等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六類犯罪。為依法有效推進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,最高人民法院發布6件養老詐騙犯罪典型案例,進一步明確六類重點打擊犯罪的表現形式,揭露養老詐騙“套路”手段及其危害,幫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識和識騙防騙能力,最大限度擠壓“行騙空間”。這些案例充分體現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,表明了人民法院依法從嚴懲處養老詐騙犯罪的態度和立場,展現了人民法院以實際行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,促進老年事業產業健康發展,維護政治社會環境安全穩定的責任與擔當。
案例四:沈移平集資詐騙、顧乃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
——以宣稱“以房養老”為名實施非法集資犯罪
一、基本案情
被告人沈移平,男,漢族,1967年3月9日出生。
被告人顧乃祥,男,漢族,1958年7月25日出生。
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,被告人沈移平先后成立、收購上海俐煜金融服務信息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俐煜公司”)、上海燦宏融資租賃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燦宏公司”),以投資經營德國米拉山奶粉、長青發公司等項目為幌子,以承諾高息回報為誘餌,通過借款方式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。2016年下半年,沈移平推出“以房養老”項目,引誘投資客戶將房產抵押給小額貸款公司獲取抵押款,再將抵押款轉投燦宏公司。被告人顧乃祥為獲取好處費,明知沈移平通過俐煜公司、燦宏公司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,而引誘并幫助老年客戶將房產抵押給小額貸款公司獲取抵押款,再將抵押款轉借給沈移平。截止案發,沈移平共計吸收資金2.98億余元,造成集資參與人經濟損失1.68億余元。顧乃祥參與房產抵押17套,幫助沈移平吸收資金5450萬元,未兌付總額5006萬余元。顧乃祥投案后家屬退繳2954萬余元。
二、裁判結果
被告人沈移平集資詐騙案由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,宣判后,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、抗訴,原判已發生法律效力。被告人顧乃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由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一審,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。
法院認為,被告人沈移平與他人結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以詐騙方法非法集資,數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。被告人顧乃祥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,非法吸收公眾存款,數額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。顧乃祥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系從犯,應從輕處罰。顧乃祥雖自動投案,但未如實供述所犯罪行,不構成自首。顧乃祥家屬退出2954萬余元,可對顧乃祥從輕處罰。據此,依法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沈移平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違法所得予以追繳,不足部分責令繼續退賠。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顧乃祥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;責令顧乃祥退賠違法所得,連同已凍結的錢款,按比例發還各集資參與人。
三、典型意義
本案是以宣稱“以房養老”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典型犯罪案件,該類犯罪主要表現為以“房本在家無用”“不耽誤自住或出租”等類似話術為借口,誘騙老年人簽訂房產抵押擔保的借貸合同或相關協議,將抵押房屋獲得的資金購買其推介的所謂理財產品,借助訴訟、仲裁、公證等手段,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?!耙苑筐B老”作為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,緩解社會及家庭養老壓力的可行方式,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。然而,很多不法分子打著國家政策的旗號,營造“養老恐慌”,利用老年人金融防范意識較差的特點,惡意設套,借“以房養老”實施非法集資。被告人沈移平、顧乃祥誘使老年人抵押房屋以獲得資金,再購買所謂高收益理財產品,最終因理財公司資金鏈斷裂,房屋被行使抵押權,老年人落得“錢房兩空”。人民法院根據案件事實、情節以及二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,分別以集資詐騙罪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沈移平、顧乃祥定罪處罰,充分體現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,罰當其罪。人民法院提示老年人增強金融風險防范意識,投資理財時不要盲目被高收益誘惑,同時子女也要關心、照顧老人,國家、社會、家庭和個人聯動起來,最大限度擠壓犯罪分子“行騙空間”,讓養老詐騙無處遁形,守護老年人幸福晚年。
(轉自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網站)